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“爱心基金” 管理条例(试行)

发布者:黄高峰发布时间:2018-10-09浏览次数:875

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爱心基金

管理条例(试行)


一、目的及意义

爱心基金”是我院团委积极响应希望工程活动号召而设立的,旨在给部分家庭非常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,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。院团委每年十月份举办一次缴纳特殊团费的活动,缴纳对象为新生团员青年(包括从办学点返校的学生)及新参加工作的教工团员青年,缴纳金额从10元起,多缴不限。

    由于“爱心基金”来源毕竟有限,所以我院教工和学生纷纷献计献策,希望能够为学院的贫困学生提供更多的帮助。因此,爱心基金的受助对象也作了相应的调整,重点考虑家庭非常困难的学生在遭遇突发事件时给予适当的帮助,而原来的品学兼优、家庭非常困难的学生则由学院勤工俭学岗位吸收,不再单独从“爱心基金”列出。


二、缴纳方式

1、学生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缴,由各系团总支收齐后交于院团委;

2、教职工团员向所在团总支缴纳,所在部门没有团总支的上缴教工团总支,各总支收齐后集体上缴院团委;

3、其他集体或个人如要进行捐助,在学院上班期间直接交于院团委,数额多少不限。

二、申请流程

1、家庭贫困学生遭遇意外时,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提出申请;

2、班主任(辅导员)对该学生的申请书内容进行核实,经核实确认并结合该生平时表现签署相关意见报系党总支书记批准;

3、经系书记签字同意后,由团总支书记将申请书上交院团委;

4、院团委审核无误后下发《爱心基金受助学生登记表》,经院分管领导签字后下发爱心基金;

5、院团委以海报形式在学院内进行公告。

三、资助金额

1、贫困学生遭遇意外医疗费用在15000元以上,爱心基金捐助4000元;

2、贫困学生遭遇意外医疗费用在10000—15000元之间,爱心基金捐助3000元;

3、贫困学生遭遇意外医疗费用在5000—10000元之间,爱心基金捐助2000元;

4、贫困学生遭遇意外医疗费用在3000—5000元之间,爱心基金捐助金额酌情考虑。


四、爱心基金受助学生登记表


编号:200xxx

姓  名


班  级


家庭住址


 提 出 申 请

事由:



家庭状况及平时表现:



目前已花医疗费金额


申请受助金额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班主任:

 审 核

院团委建议发放金额


负责人


院领导审核


 签 收

受助人签字


班主任签字


系领导签字



 共青团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 2005-2-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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